英国男子凯丹(左)和另一半史坦菲德,吁英政府尽快修法,让异性伴侣拥有民事结合关系 英国41岁男子凯丹(Charles Keidan)和37岁女子史坦菲德(Rebecca Steinfeld)至今交往5年已育有两女,但不愿结婚却又希望双方关系获得保障,无奈英国法律上的民事结合只开放同性伴侣申请。经过3年半力争,英国最高法院27日终于认定当地不允许异性伴侣拥有民事结合关系的禁令充满歧视性。两人随后发表联合声明,呼吁英国政府尽快修改法律,使两人可以在无须踏入婚姻的情况下,有权获得等同夫妻关系的法律保障。 未来可望不结婚 也能获夫妻关系保障 英国最高法院五位法官27日一致做出裁定,推翻高等法院前年一月和上诉法院去年二月判决,认定「2004年民事伴侣法」只适用于同性伴侣的规定与「欧洲人权公约」精神不符。法官虽未强制修法,但明确要求政府应该消除英国通过同性婚姻立法后,对同性伴侣和异性伴侣做出的「不平等对待」。 27日判决和凯丹及史坦菲德的历来主张一致:他们不愿踏入婚姻关系,以免「数世纪以来待女性如财产」的「父权包袱」随之而来;但就算不结婚,根据「欧洲人权公约」,其「私人及家庭生活」应得的法律认同以及财务等保障,不该因他们未步入婚姻而受损,尤其是现在他们还有了两个女儿。 英国同性伴侣拥有民事结合的法律选项,一四年更正式迎来同性婚姻合法化,比异性伴侣间仅能透过结婚来保障彼此关系的选项更多元。当地目前约有330万对伴侣同居,且有63万对处于民事结合关系。对于法院的裁决,英国内政部订于28日展开讨论。 包括南非、纽西兰与荷兰都允许伴侣选择婚姻或是民事结合。去年荷兰有64400对伴侣选择结婚,17900对选择民事结合,显示这两种安排都各有所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