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法院28日首次允许公民将性别登记为“非男非女”,并敦促国会议员修法承认“第三性”。 荷兰鲁尔蒙德市“林堡地方法院”裁决,一名姓名不公开的荷兰公民原告可将出生证明上的性别登记为“性别未定”,而不是男性或女性。 法院发布声明说:“原告1961年出生时,性别未定,双亲决定登记为男性,让事情好办些。”不过在2001年,原告动了手术,变性为女性。声明说:“后来原告发现,女性身分也不适合自己,原告觉得自己的人格是中性的,既非男性也非女性。” 后来原告告上法院,要求政府修改出生证明,在性别选项中增加第三性。 荷兰也曾有人提过类似要求,但在2007年被荷兰最高法院驳回。 林堡法院的法官说,由于“社会变迁、法律演进,如今承认第三性的时机已成熟”。 社运团体纷纷叫好,称赞这份判决促进了荷兰跨性别者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