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反对修“民法”改变婚姻定义 台湾幸福盟今交3549份公投连署书 台湾反同婚团体下一代幸福联盟」今日(9日)至“中选会”递交3549份公投连署书,希望透过公投方式,反对修改台湾“民法”及改变婚姻定义,幸福盟成员冒雨呼吁婚姻家庭、全民决定,并强调台湾大多数民众不认同修改“民法”,让同性婚姻合法化。 下一代幸福联盟理事长曾献莹表示,同性关系可透过专法,保障同性别的二人经营永久共同生活的权益,现在台湾不论是另立专法或修改“民法”的争议,根据民调有高达7成6民众支持用公投来解决,仅1成1民众支持透过立委决定。 曾献莹指出,发起你是否同意在不改变婚姻定义的一男一女结合的前题下,以专法保障同性别之二人经营永久共同生活的权益?公投,是为了要避免冲击现行婚姻制度。 曾献莹说,幸福盟主张婚姻家庭、全民决定、另立专法、保障权益,因为异性婚姻与同性关系有本质上差异,应该另立专法保障,才能保护异性婚姻及其衍生的家庭价值。 曾献莹提及,依据台湾“中研院”在2013年的调查研究,台湾同性恋者仅佔人口0.2%,有鉴于异性婚姻和同性关系两者不同,且同性恋佔总人口比例极低,未来应该另立专法。 据台湾公投法规定,若以第14届正、副总统选举人总数1878万2991人为基准,发动公投提案的门槛为1879人,未来提案若审核通过,需28万1745人连署才能成案;若有成案,依公民投票结果,至少要有469万5748人投下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多于不同意票,公投案才算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