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美最高法院讨论是否有权拒绝为同性恋情侣服务 12月5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the Supreme Court)正就一件敏感案件进行公众听证会,听证会的焦点是:蛋糕店老板为了捍卫自己的信仰,有没有权利拒绝给同性恋伴侣制作蛋糕。通常认为,此听证会的讨论框架建立在如何区分言论和信仰自由与歧视的关系,美国民众和互联网对此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而一项最新调查报告指出,更多人士似乎更拥护在是否违背个体选择权利的框架下进行讨论,而非宗教信仰或言论自由的框架。 事情是这样的,2012年,同性恋情侣David Mullins和Charlie Craig在科罗拉多(Colorado)著名的蛋糕店Masterpiece Cakeshop,打算订做一个艺术蛋糕,庆祝他们即将在另外一个州举办的婚礼。Masterpiece Cakeshop的老板Jack Philips拒绝了,说这违背了他的宗教信仰,同性恋情侣向科罗拉多民权委员会起诉老板Philips,并因为州内的反歧视法胜诉,商家不得以种族、性別、婚姻状态或性取向等为由,拒绝给消费者提供服务。老板向地区法院申诉,地区法院认为Philips有自己的信仰自由,但是禁止Philips因性取向歧视潜在顾客。老板继续将案件提交到最高法院,以宪法保护宗教信仰和言论自由为由。 在此期间,美国印第安那大学社会学研究团队进行了一项全国性抽样调查,论文发表在今日的Science Advances期刊上,调查指出认为有权拒绝为同性恋情侣服务的人群中,人们认为支持这项权益更多的是拥护个体选择(individual rights),而非因为捍卫宗教自由或言论自由。 换言之更多的人们认为对“是否有权拒绝为同性恋情侣服务的讨论”应该建立在个体权利的框架下进行。 调查在全美向2000位对象进行了问卷调查,以一项情景设想来让他们评估是否有权利拒绝为同性/跨种族情侣服务:一位摄影师是否有权拒绝位同性情侣拍摄结婚照,这位摄影师为自由雇佣,或者为连锁机构工作,摄影师拒绝的理由是违背宗教,或者与宗教无关(即使他非出于信仰原因,也不想为同性权利或者跨种族婚姻服务) 调查得出的结果显示:53%的受访者认为拒绝为同性情侣服务可以接受,尽管种族歧视被法律明令禁止,也有40%的受访者认为拒绝为跨种族情侣服务可接受。值得一提的是,2000名受访人群中有61%的人士支持同性婚姻,90%的人士支持跨种族婚姻。 也就是说大部分人们认为人们有权利以任何理由拒绝向任何人服务,而不应该在牵涉到同性情侣或者种族歧视时区别讨论,丧失拒绝为之服务的权利, 这是建立在个体选择权利的框架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