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比大法官更懂法律? 张守一:同婚释宪“违宪” 台湾“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因为支持同性婚姻,被“安定力量”发起罢免,最后赞成票数没过门槛,保住立委席位。台湾护家盟秘书长张守一昨晚(18日)在政论节目中表示,大法官748号释宪(同婚释宪),既是违背行政程序法也是“违宪”的。 张守一于台湾公视《有话好说》节目中,被主持人问到既然大法官已经释宪,又如何要立法委员违背释宪内容?张守一则回应大法官释宪“违宪”。主持人闻言不解地问道,大法官如何“违宪”呢?张守一说,宪法111条已经讲了,当一个法律没有被列举的时候,要由“立法院”仲裁,而不是给大法官解释。 张守一指出,过去的所有的释宪都是先有一个法,例如重婚的法或是一个什么法,然后针对这个去释宪,从来不会针对一个族群是没有法给他,却是把别的法去说你这个法是错的。主持人询问,所以目前还要再申请释宪?张守一回应,没有错,我们现在是已经进行行政诉讼了。 此时在一旁的社民党发言人苗博雅反驳,张守一对法律的论述,是她学法律以来第一次听到。苗博雅强调,“司法院”大法官针对特殊族群需求,没有法律去满足它的释宪早就有前例,就是特定基督教派认为拿武器是违背他的信仰,因此不愿意入伍服役,结果违反兵役法被抓去关,大法官对此释宪应该不要逼迫特殊宗教信仰的人去拿武器。 对于同婚释宪,苗博雅表示,大法官释宪当然有针对的法条,就是台湾《“民法”》,因为《“民法”》没有给同性的两人成立婚姻契约的机会。张守一不解地反问,现在《“民法”》很清楚是一夫一妻吧?是一个男女夫妻,不是针对两个同性之间,没有这个法。苗博雅闻言直回,所以“司法院”大法官才说这样子“违宪”。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同爱天空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