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国媒体8月9日报道,同性伴侣在德国社会普遍已被接受,而且享有一些结婚夫妻的权益。最近多位国会议员提议,同性伴侣应该也可以合併申报所得税;不过,不同政党人士仍有不同意见。 德国在2001年正式承认共同生活的同性伴侣可依法结合(civil union)。虽然同性伴侣的结合并不等于男女结婚,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在最近几年针对同性结合的家庭,裁定了多项比照结婚夫妻的待遇,例如领取家庭补贴和遗产税的问题。 同性伴侣合併申报所得税的问题,联邦宪法法院预期明年会做出裁决。联合执政的基民党13位党籍国会议员最近提议,国会先就这个问题通过法案,基民党籍家庭部长施若德(Kristina Schroeder)及自民党籍经济部长侯斯勒(Philipp Roesler)表示支持。 不过,基民党籍财政部长萧伯乐却告诉媒体,他不认为目前有必要让同性伴侣合併申报所得税。 联合执政的基社党则是根本反对这项提议。基社党所在的巴伐利亚邦是德国社会风气较保守地区,许多选民对同性伴侣问题有成见,政党的立场也较保守。 对于这个问题,德国媒体评论多半是支持让同性伴侣合併申报所得税。被归类为保守派的日报“世界报”(Die Welt)指出,课税应该根据共同生活伴侣的所得能力,而不是他们的性别。 偏左的“日日新闻报”(Tageszeitung)则强调,“同性伴侣结合,他们互相承担的责任一如结婚夫妻。国家应该给他们相同的权益”。 来源:心同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