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期台湾公共卫生杂志有研究分析捐血禁令,建议政府应废止男同永久不得捐血的规定。台湾“疾管署”回应,研讨商议采逐步开放模式,但还有待凝聚共识。 依据现行台湾捐血者健康标准,曾患恶性肿瘤、白血病、曾吸毒或慢性酒精中毒、静脉注射药物成瘾者、男同、曾从事性工作者、曾感染爱滋病毒等,永久不得捐血。 最新一期台湾公共卫生杂志刊载博士生叶明睿及台湾大学医学教育暨生医伦理研究所副教授吴建昌发表的“男同”捐血禁令的公共卫生伦理分析。研究认为,不论从效益主义、康德主义及社群主义的公共卫生伦理检验皆可支持废除男性间性行为捐血禁令。 研究者表示,限制男性性行为者捐血无助于扩大爱滋病感染风险的防御范围;也无法提升捐赠血液的品质,反而可能降低捐血量,无法达到最大化良好品质捐赠血液数量的效果。 根据康德主义及平等权观点,研究指出,此禁令是国家对特定群体的制度性歧视,既不尊重自主,又不公平,甚至可能产生伤害的效果,且根据自由社群主义观点,人们应能共同为了良好品质捐血的社会共同良善而努力,如此可超越威权社群主义维持禁令的主张。 台湾“疾管署副署长”庄人祥上午受访时表示,放宽捐血健康标准首要考量用血人安全,目前“国外”大多采有限度开放,如日本、南非限制6个月内无男同可捐;澳大利亚、英国、新西兰、美国、法国、加拿大和巴西则规范1年内。但也有国家(和地区)将男性间性行为列为永久不得捐,包含德国、丹麦、挪威、爱尔兰、新加坡和香港。 庄人祥表示,考量用血安全,目前有研议要循加拿大模式、逐步开放。加拿大在2013年5月先放宽到5年内没男同可捐,等到2016年时,又放宽到12个月无男性性行为者可捐。 不过,庄人祥也说,用血安全牵涉“卫福部”多个单位,“卫福部”会举行会议讨论,但还没有确定时程,且此案也有待凝聚社会共识。 责任编辑:翟帅来源: 台湾“中央社” 来源:四月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