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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香港领事馆人员的同性伴侣可留港工作

1317079 0 原作者: 重庆同志 来自: 重庆同志
简介
海外人士在香港参加同志巡游 (资料图)11月18日报道,新闻网站HKFP (Hong Kong Free Press)引述消息称,一直拒绝承认同性婚姻或民事结合的香港特区政府,今年1月与多国领事代表会晤后,决定向驻港领事馆人员的同性伴 ...

海外人士在香港参加同志巡游 (资料图)

11月18日报道,新闻网站HKFP (Hong Kong Free Press)引述消息称,一直拒绝承认同性婚姻或民事结合的香港特区政府,今年1月与多国领事代表会晤后,决定向驻港领事馆人员的同性伴侣发放留港签证。

  据报道,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在今年1月与澳大利亚、奥地利、加拿大、捷克、法国、德国、荷兰等13国领事馆的代表会面并达成共识,同意以“务实的态度”探讨向领馆人员的同性伴侣或配偶发放签证的可行性。

  报道中说,香港政务司司长办公室在6月发出外交通知,允许驻港领事馆官员的持有外交或官方护照的同性配偶或伴侣,一直留港至其任期届满。领事馆人员只需出示文件证明自己与配偶的关系以及自己被派驻香港的证明,就可以为配偶或伴侣申请留港签证,而且伴侣无需工作签证就可以在香港工作。

  HKFP表示,以上消息已获英国、瑞士、瑞典和加拿大领事馆证实。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在答复HKFP询问时说,相关安排是为了促进国际社会与香港特区政府的友好关系,不代表港府承认领事馆人员的同性伴侣为配偶,对香港本地推动同性婚姻合法化也无影响。

来源:重庆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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