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高雄推出“阳光注记”之后,台北市民政局6月17日也开始开放同性伴侣注记服务。 台北市民政局表示,未来只要两位同性伴侣都设籍台北市(只一位则不行),即可到台北市任一间户政事务所办理登记,但受限目前相关规定,同性伴侣办理“伴侣关系”的注记不具法律效力。除了不能分遗产,注记也不会显示在身分证、户籍誊本、户口簿。 台北市议员王鸿薇质询台北市长柯文哲时要求,北市应该开放同性伴侣注记,并协助解决同性伴侣医疗手术同意书问题;她强调,婚姻平权是普世价值,世界上已有19个国家通过同性婚姻,且日本东京涩谷区议会也通过,只要年满20岁,设籍涩谷的同性伴侣可申请证书。 民政局强调,若办妥注记的同志朋友肯再加签“个人资料查询同意书”,日后医疗院所、法院、警察机关,则可以透过户政系统查询相关资料,减少因疾病等因素亟需开刀,却找不到亲人可签署手术同意书的问题发生。
注:文字内容来源:中时电子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