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某被打后被逼无奈,将其两部手机交出来,并在汪某等人逼迫下说出转账支付密码。汪昕某使用曹某的手机将其银行账户内人民币14800元转至自己银行账户;陈某将曹某另一部手机绑定的银行账户内人民币1500元转入自己个人账户。汪某等人得逞后,共同逃离现场。
2020年10月22日,曹某向公安机关报案。2020年10月30日,汪某等人在合肥瑶海区一小区被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汪某伙同多人采取暴力手段,抢劫他人人民币16300元,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近日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其余参与者被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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