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菲律宾首都马尼拉的市长签署了市议会通过的禁止性倾向歧视的法案,按照该法案,任何针对性倾向或性别身份的歧视都将是违法行为,违者将面临入狱或罚款处罚。法案具体的列出了被禁止的针对LGBT的各种歧视行为(图2-3),包括就业、就学、就医、商业、公共设施和服务等各个方面,例如法案规定,不得基于性倾向或性别身份而对他人实施解雇、拒绝雇用、拒绝升职、拒绝入学等,不得基于性倾向而拒绝为他人提供商品或服务,法案还禁止针对他人性倾向或性别身份的语言侮辱或攻击,包括在社交网上的此类言论,此外还禁止以宣扬或煽动歧视LGBT为目的而成立组织或举办活动。 马尼拉市政府还将设立相关的专职部门和人员来配合新法案的实施。市长在签署法案时表示,这个法案只是一小步,但也说明针对LGBT的任何歧视在马尼拉都不受欢迎,对于市政府来说,同性恋者等少数群体都应享有平等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