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上午,“恐同教材案”原告⻄⻄(化名)收到法院判决书。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宣判原告败诉,判决结果认定图书质量不合格的主张证据不足。 三年前的2017年7月,⻄⻄在游说无果的情况下,以教材《大学生心理健康 教育》存在产品质量问题(图2)为由,将该书的出版方暨南大学出版社和购书平台告上法庭。 根据⻄⻄提供的资料,《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一书将同性恋归类在“性心理障碍”。她在提交的证据(图3)中指出,书中有如此表述:“获得不恰当或错误的性信息,更严重的可能会引导性取向出现偏差。” 她认为,这些表述不符合卫生领域的权威性文件CCMD-3、ICD-10等疾病分类标准,而且是对同性恋群体的污名化。 根据⻄⻄向淡蓝提供的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图书把同性恋归类为性心理障碍,属于认识性分歧,而不属于知识性差错,同时,图书中涉及的学术观点、认识性分歧,均不属于出版社审查责任范围。因此,法院认定被告出版社已尽到质量审查义务。(图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