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一个胜利!香港终审法院裁决:同性配偶享有福利 6月6日上午,香港的终审法院就一名公务员要求获得同性配偶福利的诉讼案作出裁决,同性配偶一方的终极上诉最后胜诉了,法官们作出了一致的裁决,在国外同性结婚的公务员的同性配偶将享有医疗等配偶福利、以及配偶合并报税享受免税额的权利,在这方面与异性婚姻配偶的待遇相同。这是继去年终审法院裁决一名英国女同性恋者的同性伴侣有权获得来港的受养人签证之后,香港在同性恋平权方面的又一个重要胜利。 本案双方分别是高级入境事务主任梁镇罡和港府,梁镇罡和同性伴侣(图)于2014年在新西兰登记结婚,他要求公务员事务局以及税务局准许他的同性配偶享有医疗等公务员配偶福利以及两人合并报税,但被拒绝,梁镇罡在高等法院赢得同性配偶福利方面的胜诉、在合并报税方面则败诉。后来在上诉法院,梁镇罡在配偶福利和合并报税方面都败诉,之后案件上诉到了终审法院。 港府一方在法庭上陈词认为,因为同性婚姻在香港不合法,如果给予同性伴侣与异性婚姻相同的福利,将会“削弱”香港的异性婚姻制度的“独特性”。梁镇罡的律师则认为,当事人并不是要求法庭承认同性婚姻,而是要求承认同性配偶与异性婚姻配偶有可比的价值、两者有相同的特点,应该享有平等福利,婚姻制度本身与其所附的权利可以分开讨论,当事人的要求与香港是否承认同性婚姻无关,也不会有损异性婚姻的社会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