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台湾同性结婚第一天:首对同性情侣完成登记,史上第一次 5月24日,台湾开始允许同性登记结婚,当天一大早就有一些同性情侣在各地的户政事务所办理登记,在台北市信义区户政所,一对男同性情侣和一对女同性情侣率先完成了结婚登记程序,这是在台湾也是在亚洲地区第一次有同性恋情侣合法登记结婚,现场有大批媒体记者,户政所还特意制作了一面彩虹墙表示对新人的祝福,台湾的同志平权运动知名人物祈家威先生也到场为同性情侣证婚。另外在其它县市的户政所也有同性情侣完成登记。 在5月17日通过的同婚专法《司法院释字第七四八号解释施行法》于5月24日生效,同性情侣当天起可持身份证、户口名簿和有两名证人签名的结婚书约等文件办理登记,尽管这一登记只是依据同婚专法而不是《民法》,但登记结婚后的同性情侣将享有《民法》婚姻配偶的诸多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