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台湾:一大进步!政院版的同婚专法三读最后通过了,同性情侣5月24日起可结婚 5月17日下午,台湾的行政院版本的同性婚姻专法法案在立法院获二读、三读投票通过,法案将于5月24日生效,同性情侣可从5月24日起登记结婚。本次同婚专法的通过也创下亚洲地区的第一例。尽管这一法案是专法而不是修《民法》、并没有实现完全的婚姻平权,但也向平权迈出了一大步,依照这一专法登记结婚的同性伴侣将可享有《民法》婚姻的大部分权利。 政院版的同婚专法先是在二读逐条表决中获得通过,投反对票的大多是国民党的立委。反同团体极力试图阻止同婚专法,而同婚专法正巧在517“国际不再恐同日”当天获得通过。 获通过的同婚专法法案是由行政院提出的《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该专法是基于大法官关于同性婚姻的释宪,同时也兼顾了去年11月同性婚姻相关公投的结果,通过《民法》之外的专法形式让同性伴侣享有结婚权。 按照政院版的同婚专法,年满18岁的同性情侣可在各地户政所登记结婚,享有配偶权利,但与异性婚姻不同的是,同性配偶不能共同收养孩子,只能是一方收养对方的亲生孩子。 此外,同婚专法生效后,依据现行的相关规定,大陆、香港等地的人士还不能在台登记同性婚姻,即使其中一方是台籍也不被允许,但可能近期会有配套的法规出台改变这一限制。 在法案最后表决的当天,政院版的专法草案被略加修改,修改案先获通过,法案中的两处带有“婚姻”的表述被删除,但也规定同性伴侣可向户政机构办理“结婚登记”。 在专法法案最后表决的当天,超过3万名支持婚姻平权的人冒雨聚集在立院外,力挺政院版专法,等候表决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