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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台湾男子获日本在留特别许可 同性伴侣为日本人

1317864 0 原作者: 环球网 来自: 简男同志资讯
简介
一名中国台湾40多岁的男性与日本千叶市一名50多岁日籍男性同居25年,日本法务省近日撤回了对其勒令离境的处分,并发放了“在留特别许可”。该许可已于3月15日起生效。据日本共同社3月25日报道,该台湾男性此前向东京 ...

一中国台湾男子获日本在留特别许可 同性伴侣为日本人


一名中国台湾40多岁的男性与日本千叶市一名50多岁日籍男性同居25年,日本法务省近日撤回了对其勒令离境的处分,并发放了“在留特别许可”。该许可已于3月15日起生效。据日本共同社3月25日报道,该台湾男性此前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处分,在获得许可后已撤诉。男性方面的辩护团透露了上述消息。


辩护团表示,这是首次向拥有日籍同性伴侣的外国人发放在留特别许可,认为“他们是(有实际婚姻关系的)同性情侣成为了许可的重要判断因素”。


另一方面,日本法务省入国管理局发表评论称“与迄今的一般性在留特别许可的判断一样,综合考虑了在留状况及生活实际情况。没有特别重视与日籍男性有着伴侣关系”。今后,同样的判断会否涉及其他同性伴侣仍是未知数。


外国人若与异性日本人结婚,就可以获得“日本人配偶”的在留资格,但是因为日本不承认同性婚姻,所以这名台湾男性此前处于非法滞留状态。


该台湾男性22日在东京都内举行记者会称,“对宽大的酌情处理表示感谢。今后也将互相支持着生活下去”。在座的日籍男性也含泪表示:“今后将积极地生活下去。”


据辩护团透露,台湾男性1992年9月为进入日语学校就读,以为期一年的“留学”签证入境。1993年10月,为参加日本语能力测试以为期3个月的“短期滞留”签证再次入境。同年11月,他与日籍男性开始交往。2016年6月,在受到警察问话时被发现属于非法滞留,受到了勒令离境处分。2017年3月,他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处分。


审核员:新闻编辑部-Robin   来源:简男同志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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