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台湾同婚立法:反同专法通过一读程序、获得径付二读 两个版本的专法将在立法院展开较量,3月15日,台湾的反同性恋团体起草的试图阻止同性婚姻的《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在立法院院会中顺利通过了一读程序、获准径付二读,也就是跳过委员会审议的环节、直接进入二读。由于行政院提出的另一版本的同婚专法《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草案已于10天前在立法院获准径付二读,反同团体的专法(图-2)和行政院版的专法(图-3)将在立法院同时被协商讨论。 反同版本的专法是由反同团体“下一代幸福联盟”等起草、由国民党的立委牵头提出,该专法草案强调去年11月24日公投通过的反同团体的第12号公投案,也就是以婚姻以外的其他形式保障同性别两人经营永久共同生活关系。在同性配偶的双方关系和权利方面,反同专法把同性配偶称为“同性家属”关系、而不是行政院版专法中的同性婚姻关系。反同专法避开“婚姻”表述,也不比照《民法》的婚姻条文实行,而是另外提出一套“同性家属”在双方财产等方面的规定,明显的弱化了同性配偶的权利。 尽管行政院版的同婚专法草案并没有实现完全的婚姻平权,但也被认为是尽了最大努力,既体现大法官关于婚姻平权的释宪,也顾及到了被通过的反同公投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