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台湾同婚立法:反同专法来搅局、可能也将进入二读 台湾的反同性恋团体推出的试图阻止同性婚姻的反同专法草案在3月12日由立法院的程序委员会排入了院会议程,预料将在本周五进行一读,并且很可能也将以“径付二读”的方式进入二读程序,也就是在一读后跳过委员会的审议环节、直接进入二读,将与行政院提出的同婚专法同场对抗。反同专法草案的名称为《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该专法草案是在反同团体“下一代幸福联盟”的推动下,由立法院的两位国民党的立委牵头提出、并有一部分其他立委参与联署(其中多数也是国民党立委)。 反同团体起草的反同专法(图-2)与行政院版的同婚专法(图-3)有很大差异,在法案名称上,反同专法以“公投第12案施行法”为题、突出了去年11月24日公投通过的反同团体的第12号公投案,也就是以婚姻以外的其他形式保障同性别两人经营永久共同生活关系,而行政院版的同婚专法名为《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突出了大法官关于婚姻平权的释宪。 在同性配偶的双方关系和权利方面,反同专法把同性配偶称为“同性家属”关系、而不是行政院版本中的同性婚姻关系。反同专法不提“婚姻”一词,也不比照“民法”的婚姻条文实行,而是另外提出一套“同性家属”在双方财产等方面的规定,并且不包含同性伴侣收养孩子的条文。 行政院提出的专法草案《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已在3月5日在立法院径付二读。尽管行政院版的这一法案并没有实现完全的婚姻平权,但也被认为是尽了最大努力,既体现大法官的释宪,也顾及到了被通过的反同公投案。相关的两个反同公投案分别是:(第10案)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规定应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结合,(第12案)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规定以外之其他形式来保障同性别二人经营永久共同生活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