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台湾的同性婚姻立法有了新进展,行政院提出的同婚专法草案(《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草案)在立法院走完一读程序,并将以“径付二读”的方式进入二读。在当天的立法院院会中,民进党的议员党团提出将法案径付二读,但遭到国民党团的反对,最后付诸表决,结果径付二读的主张获得通过。所谓的径付二读,是指法案在一读之后,跳过委员会审议环节、直接进入二读。径付二读之后,法案将进入为期一个月的朝野协商冷冻期。 如果顺利,法案可能最快在一个月之后获三读投票通过。按照立法程序,法案先由立法院的程序委员会排定议程,进行一读(也就是在院会中宣读法案的名称,再决定下一步)。一读之后,法案一般会经过相关的各个委员会进行审议,可能包括举行公听会等各种流程,然后才可进入二读。径付二读则是不经过委员会审议,直接进入二读。在二读期间,法案将由院会全体进行逐条的详细讨论,并将投票。 除了行政院版的同婚专法草案,其它党派或反同团体近日也可能提出另外的版本。行政院版本的同婚专法草案虽然基本上受到支持平权人士的肯定,但也有看法认为,该法案并没有实现真正的平等,在婚姻的名义上,专法中的婚姻并不是《民法》中的婚姻,而只是比照民法的一部分相关规定来实施,同性伴侣能享有的配偶权利也不完全等同于民法中的异性婚姻配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