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香港高等法院受理三件同性婚姻、同性伴侣相关诉讼 香港的高等法院在1月3日决定将处理三件与同性婚姻或同性伴侣有关的诉讼案,其中的同性伴侣诉讼案将首先审理,该案是一名代号MK的29岁女同性恋者在去年提出的要求允许同性伴侣民事结合的司法覆核申请,MK认为港府拒绝允许民事伴侣结合的政策侵犯其平等权利、认为既然不承认同性婚姻、就应有民事结合作为替代。要求承认同性伴侣关系的诉讼在香港是首例。另外两个同性婚姻相关的案件也获得受理、但将暂缓到MK案审结之后才处理。 两件同性婚姻诉讼案,一件是,代号TF的21岁男大学生希望与同性伴侣结婚,因此他诉讼要求法庭解读《婚姻条例》、使婚姻不仅限于一男一女的结合,而是同性伴侣也能结婚;另一件是,代号STK的31岁男同性恋者与同性伴侣已在美国结婚,他要求港府允许同性结婚,如果不允许,就应承认在国外合法登记的同性婚姻。 三个诉讼案的具体开庭日期还有待决定,高等法院的法官已决定首先审理MK一案,并同时向TF及STK发出了司法覆核许可,但后两案将暂缓至MK案审结后、各方衡量MK案对另两案的影响之后再处理。 |